天台县教育基金会文件
天教基[2008]第5号
关于加大扶困助学工作力度
改进资助方式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属初中、小学,县特教中心:
在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学校的支持关心下,按照县教育局统一部署,依靠各校扶困助学联络员的辛勤工作,四年来,我会的扶困助学工作不断深入,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初见成效。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教育建设,提高扶困助学工作效益,我们在总结四年来扶困助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理、监事全体会议认真讨论,决定自2008学年开始,加大扶困助学工作力度,改进资助方式,提高资助效益。现将具体内容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核定属特殊资助的学生(简称A档),我会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120元,全学年(按10个月计算,即9—1月;2—6月)计1200元。春节前,我们将会同所在学校扶困助学联络员和相关老师一起走访慰问受特助学生。
二、凡核定属特困家庭学生(简称B档),我会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80元,全学年(时间计算同上)计800元。
三、凡核定属贫困家庭学生(简称C档),我会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40元,全学年(时间计算同上)计400元。
四、凡列入上述各档资助范围内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我会将给每生发送书包、学习用品和工具书一套。
五、请各初中、小学、特教中心在本校的分管领导、扶困助学联络员、团队干部或相关负责同志中,确定一名扶困助学资助金发放负责人,并以其个人实名在本乡镇(街道)农村合作银行支行、分理处(或就近乡镇支行、分理处)办理本校扶困助学专用账户,在12月15日前将负责人姓名及专户账号电告我会财务室。我会将会同县农村合作银行按月将各校各档资助金总额划到校专用账户,再由该专户负责同志组织,每月按标准及时地将资助金发给受助学生个人。由于龙溪、三州、雷峰、泳溪四乡没有农村合作银行分理处,须到就近乡镇支行或分理处开户取款,较为不便,为此,我们将按上述四乡各校各档受助学生全年资助金总额,一次性划入各校专户,由学校掌握,确保每月按标准将资助金及时地发给受助学生。请各校专户负责同志在每月发放资助金后,将受助学生亲笔签名的花名册整理保存,到该学期结束时一并送交我会财务室结账、存档。由于资助方式改变,我会将为全县各校扶困助学资助金专户负责同志发给适当的工作补贴。
六、为提高资助金使用效益,确保受助学生每月领取到的资助金能用在该生学习、生活的急需方面,防止个别学生不慎遗失或乱花,请学校分管领导、联络员、专户负责人和班主任对受助学生加强教育,帮助妥善保管。我们建议:凡住校的受助生,其资助金由该生所在班班主任代为保管,主要用于该生伙食补助及学习、生活必须开支。资助金支付请按月结清,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将余款发还学生;非住校学生,其资助金交该生家中监护人,主要用于该生学习、生活补助。对有特殊情况家庭的受助学生的资助金使用,请各校分管领导、联络员、专户负责人会同该生的班主任,在征求学生本人同意的基础上,拟出合理的使用办法,确保资助金能用在受助学生本人的学习、生活急需的刀口上。
七、相关事项
1、要求小学五年级以上(含五年级)和初中各年级全体受助学生,在每个学年结束前撰写一篇作文。作文主题:刻苦学习,奋发上进,立志成才,感恩社会,报效祖国。要求作文能联系本人学习生活实际,反映自己真实思想感情。文字上要有少儿情趣,短小精炼。切忌空洞无物,口号式,成人化。作文文体不限。字数:小学生在600字以内,初中生在1200字以内。要求文字清晰,格式规范。请班主任和语文老师帮助拟定题目,并给予适当指导。我会将组织评选,对语言真切,事例感人,文字通畅、优美,有少儿情趣的优秀作文将给予一定奖励,并汇编成册,宣传社会。
评选作文分两步进行,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县属学校以校为单位),分中小学,由扶困助学联络员牵头组织初评。乡镇初评,要根据上述对作文的要求,按总数10%—20%的比例评选出较好的作文,再将初评入选的作文和小作者名字,及未入选的所有受助生的作文,于每年7月10日前送我会理事室,参加县评选。我们将在初评的基础上进行复评,根据好中选优,适当平衡的原则,按5%—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作文。
2、在所有受助学生中,凡被学校和上级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队员”、“十(百)佳少、儿”、各项“积级分子”等个人先进及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的,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县属学校以校为单位),将该生的《荣誉证书》、《奖状》复印件,于每年7月10日前送我会理事室。我会将分级分类给予一定奖励。
3、在全体受助学生中,如在孝敬长辈、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关心集体、拾金不昧等方面有出色表现,受师生和社会好评的突出典型,请各校及时总结,将材料送交我会理事室。我们将广泛宣传,或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天台县教育基金会
2008年11月18日
主题词:加大扶困助学力度 改进资助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