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教人〔2008〕455号
转发《关于组织对中学高级申报人员进行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面试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对中学高级申报人员进行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面试考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告知中学高级申报对象按时出席。为盼。
二○○八年七月三日
关于组织对中学高级申报人员进行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面试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专及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台教人〔2008〕109号)及《关于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考核的通知》(台教人〔2008〕110号)精神,凡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教研员)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价和论文答辩;科研人员等不参加教学水平评价,但须参加论文答辩。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核分教学评价和论文答辩两部分。教学评价采用模拟上课形式进行,上课内容为相应学科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现学生使用的教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册数),具体内容到时抽签确定。考核对象须自带相应的教材(教材不得注有文字)。
二、模拟上课和论文答辩将分组交替进行,上午上课的人员一般在下午进行论文答辩,下午上课的人员一般在上午进行论文答辩。模拟上课准备时间为1小时,上课时间为20分钟。论文答辩时间为15分钟。
三、考核时间:科学、英语、语文学科的申报对象考核定于11月1日进行,其它学科的考核定于
四、考核地点:台州市白云学校(台州市开发区白云山南路608号)。
五、考核对象进入准备室时只准带教材,进入上课教室时只准带在准备室准备的材料和教材,不得带其它参考资料;模拟上课时不得自我介绍县(市、区)、学校及个人姓名等信息;模拟上课结束后须将准备的教案交给评委,教案将作为评分的参考依据。违规者将影响考核成绩。
考核对象进入论文答辩室时,可自带送审的论文,但不得带其它事先准备的材料。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