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教基[2008]第4号
关于做好给山区乡镇(片)在校住宿的
初中、小学新生赠送垫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属初中、小学,县特教中心:
为帮助偏远山区住校的初中、小学学生改善住宿条件,根据教育局提议,经我会讨论决定:给全县家住偏远山区在校住宿的初中、小学新生和特教中心住校新生每人赠送一条垫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赠送的范围和对象。
1、龙溪、三州、雷峰、石梁、南屏、泳溪六乡镇中、小学在校的住校新生,含新住校的原在校生。
2、家住街头镇后求、雷溪、祥明片;平桥镇紫凝、石壁、西坑片;白鹤镇松关、天宫片;福溪街道滩岭片;坦头镇欢岙片;三合镇文岙村;洪畴镇东安隐、外洋片;赤城街道东坑陈、桐柏片;始丰街道石溪片,在规定学区内就读的初中、小学住校新生,含新住校的原在校生。
3、在上述范围以外,个别家住偏远山区村落,且在规定学区内就读的初中、小学住校新生,含新住校的原在校生。
4、县特教中心在校的住校新生,含新住校的原在校生。
二、受赠学生名册登记报送。
凡列入赠送垫被对象的学生,由该生所在学校负责填写《登记册》(见附件),请乡镇中小学分管领导和扶困助学联络员负责督促、汇总、审核,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并以乡镇为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登记册》送我会(或通过互联网发送到我会电子邮箱ttjyjjh@126.com/36281462@qq.com)。
三、注意事项:
1、凡列入此次赠送垫被对象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2个条件:即①家住山区,且在本学区就读的住校学生;②2007年没有接受过垫被赠送的。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若因学校宿舍困难,无法安排,而租住学校附近民房的学生,可作为住校学生对待。
2、初中新生,如在小学已接受过垫被赠送的,不再列入赠送对象。
3、为方便各校,今年发送垫被,全部由我会包车直接送到各相关学校。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赠送的垫被归学生个人所有。这是党、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山区学生的关爱。要教育学生珍惜、爱护所赠物品。要激发他们感恩社会和奋发上进的决心。
天台县教育基金会
2008年9月16日
县府办、县政协办、县慈善总会、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