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教育局文件
天教人〔2008〕265号
关于2008年教职工聘任工作和城区学校聘任教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属学校:
根据天县委办[2000]42号《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城区教育发展需要,现将2008年的教职工聘任工作和城区学校向各乡镇(街道)学校聘任若干名中、小学教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职工聘任工作
1、继续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各核编学校(全县以乡镇中小学、县直属学校为单位,城区以片校为单位),每学年教职工内聘面必须在95%以上,试聘面不少于2%。根据大稳定、小流动原则,今年全县各中小学教职工的流动面(不含老城区、新城区和农村三个区域的顺向流动),控制在高中以校为单位,初中、小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在职教职工总人数核算,50人以内的不超过2人,50人至100人的不超过3人,100人至200人的不超过4人,200人以上的不超过5人。
2、根据区域限制原则精神,全县分为三个区域:①老城区:赤城街道的老城区部分;②新城区:始丰街道、福溪街道(滩岭、石溪除外)和赤城街道的螺溪、栖霞;③其他(农村):除老城区、新城区两个区域外的全县其他各学校和滩岭片、石溪片学校。
始丰街道、福溪街道中小学区域内教师流动,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批。跨区域逆向流动,必须按照进新、老城区聘用条件,经文化考试、业务考核后,按岗位需求数择优聘用。
3、新分配的教师服务期未满3年,不得参加跨乡镇双向选择聘用。
被评为中高级职务的中小学(城区学校除外)教师实行3年服务期制度,3年内不能到外校、外乡镇应聘;被评为名教师的5年内不准调离原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需经县教育局批准,否则取消名教师荣誉称号。
4、进一步做好支教工作:根据天教人[2005]14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通知》精神,凡
根据省政府浙政办发[2007]60号文件精神,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外,凡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的经历。
5、继续开展新录用教师挂职培养工作,对新录用在农村薄弱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的毕业生,统一安排在城区或相应教研区上规模学校进行挂职锻炼,由挂职学校负责培养、管理和考核,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后回原学校任教。薄弱学校由于毕业生挂职造成师资短缺问题,由挂职学校通过支教和轮岗的方式解决。各挂职学校可参照天教人[2005]14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计划,出台相关政策,实行区域内教师支教和轮岗制度,在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优评先、跨区域流动时,须有在本区域内城镇以下学校及山区中小学支教或轮岗一年的经历。
实验中学、实验小学、赤城中学、天台小学、白鹤中小学、平桥镇中小学、街头镇中小学、坦头镇中小学、三合镇中小学确定为挂职学校。实验中学、实验小学负责福溪街道、南屏乡、洪畴镇和泳溪乡教师的挂职锻炼;赤城中学、天台小学(含城区二小、三小、四小)负责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石梁镇教师的挂职锻炼;平桥镇中小学负责平桥镇、雷峰乡、三州乡的教师挂职锻炼;街头镇中小学负责街头镇和龙溪乡教师的挂职锻炼;白鹤镇、坦头镇、三合镇负责辖区内教师的挂职锻炼。
6、凡要求参加跨乡镇双向选择和城区学校跨校选择的教师(不含进城考试)必须于
7、严肃人事纪律。各学校要加强考核、聘任的管理工作,不得擅自借用教师,更不得对擅离岗位的教师隐瞒不报,严格学校管理制度,建立教师业绩档案。
二、关于城区学校聘任教师
1、今年高中段学校不再到初中学校选聘教师,考虑到今年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后,学科结构调整,今年苍山中学、平桥二中的物理、化学、政治、历史教师可以参加今年老城区初中对应学科的应聘考试,涉及流动指标单列。
赤城街道老城区(含外国语学校)和始丰街道、福溪街道新城区部分初中、小学需向全县乡镇中小学聘任若干名教师,具体聘任指标数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天台教育网上公布。
2、进城聘任基本条件
各乡镇至老城区和新城区初中、小学应聘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在农村乡镇实际任教五年以上(进新城区应聘的四年以上);②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35周岁以下的必须具有高一级学历;③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④近五年内年度考核等第必须全部合格以上(其中一年优秀)。新城区到老城区应聘的也应具备以上条件。进新城区学校应聘的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第均合格以上。
3、报名时间与办法
要求到老城区和新城区中、小学应聘的教师必须在7月9日至7月11日到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半身照片1张;②学历证书原件(附复印件);③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④要求参加进城应聘教师必须上交《2008年进城区学校聘任意向书》。
4、资格审定
5、学科知识考试(笔试)
经资格审定,具备应聘条件者须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学科知识考试(笔试)。各科报名数与可聘数未达到一定比例的不开考。考试内容:应聘初中、小学的教师考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任教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30分,任教学科专业知识70分。
考试时间:7月25日上午9:00-11:30(其中:公共知识考试时间60分钟),7月24日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县职业中专
6、业务考核(面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业务考核(面试),业务考核以说课形式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7、聘用与调配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形成综合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张榜公布,公示三天接受监督。然后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关学校。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