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台县第五届中小学教师教学大比武论文或课题答辩评分细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天台县第五届中小学教师教学大比武论文或课题答辩评分细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举办天台县第五届中小学教师教学大比武活动的通知》附件二第三部分第七点规定:论文或课题答辩(8分)。由参评教师自选一篇论文或一个课题参加答辩,先论述10分钟,再回答问题5分钟。评分标准:参加论文或课题答辩的,起评分为5分,视论述和答辩情况再加0.5-2.7分。不参加论文或课题答辩的记0分。
二、评委组由五人抽签组成。评分时独立给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一位小数。
三、参评教师自选一篇论文或一项课题(改写成论文形式),一式五份,于2008年5月30日前由学校集中上送县教研室教育科研办公室。
四、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校及时关注有关通知。
请各校将此通知及时告知参评教师。
天台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