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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台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组建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2007-12-04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423  文字大小:【】【】【

 

 

  中共天台县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天教党2007418

 


 

 中共天台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组建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直属学校(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在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热潮,根据中共天台县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精神,我局组建了十七大精神宣讲团,将赴各学校宣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组成人员

庞新东(教育局)       钱祖伟(教研室)

陈再明(教育局)       陈统明(天台中学)    

卢德平(平桥中学)

二、宣讲时间

200711月至20084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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