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首页 >> 办事流程 >> 天台县教育局休学管理方法

天台县教育局休学管理方法

2006-10-25 16:52:35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870  文字大小:【】【】【

一、初中学生因病缺课时间较长,且病后需休养三个月以上者,须办理休学手续。程序:由就读学校依据该生的缺课时 间、申请、医院治疗依据(病历、发票、出院证、病假证等)进行核定,核定无误后开具休学证书,由学校负责教务的老师送教育科审批。审批的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
    二、高中:由学校依据初中所列方法进行审批,报教育科备案。
    三、小学:由乡镇中心小学依据初中所列方法审批,报教育科备案。
    上报备案的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


责任编辑: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更多

· 天台县教育局关于民办教育机构审批...
· 天台县教育局借读管理方法
· 天台县教育局休学管理方法

热点文章

更多

网站名称:phpcms 
简介:PHPCMS网站管理系统 

点击:0次
   >>更多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天台教育信息网
  •     浙ICP备***号    Powered by Ttedu.Org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