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台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为590分。各校录取的调节性计划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体艺特长生不得低于200分);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体艺特长生除外)只能就读职高。
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2008年天台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为590分。各校录取的调节性计划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体艺特长生不得低于200分);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体艺特长生除外)只能就读职高。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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