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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台县2008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8-03-07 11:18:5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916  文字大小:【】【】【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属学校:

根据上级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天台县2008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天台县2008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天台县2008年高中招生计划》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高中招生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宣传部、人劳局、公安局、

卫生局、发计局

天台县2008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全县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中57班2476人,其中指令性1704人,调节性772人。计划招收职业高中65班2667人。合计招收新生5143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必须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电子学籍登记在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毕业学校报名,由毕业学校向县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愿意在我县参加中考的允许其在毕业学校报名,所在报名点应告知其高中毕业后须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外县学校毕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其他考生到县实验中学报名。

2、报名日期:3月22日26日,逾期不得补报。

3、报名时考生须交报考费65元。

四、填报志愿

报名时考生必须填写普通(综合)高中、职业高中志愿。考生可在01天台中学、02平桥中学、03育青中学、04苍山中学、05育英中学、06平桥二中、07县职业中专、08城西高中、09县教师进修学校、10青梅中学、11培新中学、12文武职技校、13八一职技校、14天成职技校等志愿中选填7个志愿。所填的志愿必须分清先后顺序,未填写志愿的学校不予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与家长商量,应了解清楚有关政策规定,志愿填写上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试卷由台州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命题,考试由县招生办统一组织,各考点负责实施。

2、考试日期:

    日期

午别

六月十二日

(星期四)

六月十三日

(星期五)

六月十四日

(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9:00-11:00

 

9:00-10:40

英语(含听力)

下午

2:00-4:00

 

2:00-3:40

社会政治

 

3、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科学200分、社会政治(包括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00分、体育30分,总分750分。

4、考试形式:社会政治科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所带资料限于纸质),其他各科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语文、数学两科不采用主、客观题分卷考试形式,其他各科采用主、客观题分卷考试形式;科学、数学两科考试时可以使用不带声音的计算器(明年开始停止使用),其他学科考试时不得使用计算器。

5、英语听力测试:在英语科考试的时间内先进行听力测试,再进行笔试。听力测试以考点为单位,采用有线播音的办法,各考点学校应事先准备好播放器材,并进行操作培训,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6、考点设置:今年考试共设县实验中学、赤城中学、平桥镇中学、坦头中学、白鹤中学、三合中学、街头中学7个考点。

7、监考人员由高中教师担任,每个试场的两名监考人员须来自不同学校。监考人员的车旅费由派出学校负责,监考补贴费由所在考点发放。各考点不得招待监考人员膳宿,监考人员的后勤生活工作(包括工作用餐)由派出学校负责。

8、体育考试有关工作另行文。

六、评卷、查分

分卷考试科目客观题部分的评卷工作由台州市招生办组织,其他部分的评卷工作由县招生办组织。

《考试成绩通知单》由各报名点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怀疑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查卷,每生只能申请查分一科,该科如有差错,其他四科由县招生办组织力量自动予以查分。查分办法为:考生凭《准考证》、《分数卡》到所在报名点学校填报查分申请表,由报名点登记造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送交县招生办查分。考生及家长不得自行单独到县招生办申请查分,无《分数卡》的不予查分。查分工作结束后,试卷密封,任何人不得再要求查分。查分工作由县招生办组织的查分组负责,非查分组人员不得查看试卷。查分只查登分、结分有无差错,不查卷面评卷情况;只查主观题试卷,不查客观题试卷。参加查分考生的成绩最终以查分结果为准。

七、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另行文。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2、录取依据:

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省级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录取的前置条件,考生的综合表现评价须在合格以上,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达到2A2C及以上,其他国家办综合高中及县职业中专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达到4C以上。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录取办法:

(1)总分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数学、语文、英语三科考分相加高者录取;如三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按数学、语文两科考分相加高者录取;如两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按数学考分高者录取。

(2)划出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扣除三所重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后,按照五所综合高中的普高招生指标的120%划出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1808+1335×1/2×120%)。各校录取的调节性计划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体艺特长生不得低于200分);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体艺特长生除外)只能就读职高。

(3)在外县报名考试的考生,不列入县招生办的录取范围。

4、录取批次:

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按规定可提前招收保送生,保送生招生人数在指令性招生数中解决,有关招收保送生的工作另行文。

今年高中招生的录取批次安排如下:

第一批:三所重点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录取:招收体艺特长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另行文。

第二批:三所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

1)在三所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数中先扣除定向招生503人、体艺特长生40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保送生120人(天台中学、平桥中学各60人),再按扣除后的人数(603人)的120%划出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下简称普高重点线)。

2)普高重点线以上按照第一志愿已取足(扣除定向生、特长生、保送生后的指令性指标,下同)的学校,再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范围内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定向生。

3)普通重点线以上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学校可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仍然录取不足的可再录取第三志愿的考生,直至取足。取足后再在普高重点线下降50分范围内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定向生。

4)普高重点线以上按志愿录取不足的学校,可再降分(10分一档)按志愿择优录取,直至取足。取足后再在普高重点线下降50分范围内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定向生。

5)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中划出40%的指标用于定向招生,计划定向招生人数为506人,各校按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后实际定向招生人数为503人。

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与全县毕业生总数相比所占的比例及三所重点普通高中在各校的定向招生数(按四舍五入计)如下表:

 

类别

   

招生计划

   

班数

   

合计

指令性

调节性

   

122

5143

4371

772

 

 

 

40

1808

1266

542

 

天台中学

16

752

527

225

 

平桥中学

12

564

395

169

 

育青中学

12

492

344

148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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