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教育局文件
天教办[2007]41号
关于做好2007年初升高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学:
根据台招委[200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今年初升高体育考试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县初升高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汤 京
副组长:许 攸 庞新东
组 员:许仁联 陆修长 陈正其 徐能进 蔡继国
二、监试人员由我局统一抽调,统一安排,抽调到人员的学校须大力配合和支持。
三、考试时间:暂定四月下旬,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项目:立定跳远、跑步(男
五、考点设置和考生来源如下表:
|
考点名称 |
考 生 来 源 |
考试场地 |
|
城区 |
1、实验中学 2、育英中学 3、赤城中学 4、螺溪中学 5、栖霞中学 6、大公中学 7、滩岭中学 8、始丰中学 9、山河中学 10、南屏中学11、外语学校 |
职业中专 田径场 |
|
平桥 |
1、平镇中学 2、东林中学 3、前山中学 4、良厚中学 5、屯桥中学 6、新中中学 |
平中田径场 |
|
坦头 |
坦头中学 |
苍中田径场 |
|
其他 初中 |
本校学生 |
本校田径场 |
六、考试场地所在学校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力,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考试场地除监考人员、当场考试的考生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考试场地必须做到全封闭,所有人员须凭证出入。这些学校还应准备好考试用的器材,按要求准备好考试场地。
七、今年体育考试总分为15分,每个项目满分为5分,按“1、2、3、4、5”五档记分。
考试成绩由记录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进行填写,凡填错需要更正的,必须由记录员、监试组长、监督员三人共同签名才有效。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立即张贴公布,接受考生、家长的监督。
八、考生不得穿钉鞋参加考试,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内容,未在半天内完成三项考试的不得计取体育分。考生在某项考试中,因犯规而无成绩,该项目计0分;三项都因犯规而无成绩,体育考试成绩记0分。
九、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师生的安全,考生赴考必须有学校主要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过交通与交警部门认可的“三证”齐全的运输车辆,不得超载。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初升高体育考试评分表》
《天台县2007年初升高体育考试成绩登分单》(样张)
《天台县2007年初升高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查准考证》(样张)
《天台县2007年初升高体育考试工作证》(样张)
《天台县2007年初升高体育考试成绩册》(样张)
二○○七年二月九日
